1976年实施的《古物及古迹条例》订明,香港境内发现的古物,在发现时即属香港政府拥有;同时规定考古学家必须领取牌照,才可进行考古发掘。出土文物经整理和研究完成后,亦须交回政府作永久保存。中央考古庋藏室的设立,目的是收藏本港的出土文物,这些文物除供学者研究外,亦会在博物馆展出。
欢迎使用本系统储存的香港出土文物资料,了解我们丰富的文化遗产。